安徽自考网
各市自考:
合肥自考 芜湖自考 蚌埠自考 淮南自考 马鞍山自考 黄山自考 淮北自考 铜陵自考 安庆自考 滁州自考 阜阳自考 宿州自考 更多+
当前位置:
主页 > 全国自考资讯 > 上海自考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自考考生关注专业调整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自考考生关注专业调整

2021-05-06
来源:安徽自考网
点击: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自考考生关注专业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文件规定“现开考专业应参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调整规范为《专业清单》内专业;无法调整为《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应在3年内逐步停考,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最迟于2021年下半年前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根据前期专业调研的情况,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的对应关系,对“经济学”等59个本专科专业的代码和名称进行了调整。

 

在此,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各位自学考试考生:

 

一、本次调整仅对专业名称代码进行变更,调整后各相关专业课程考试计划仍沿用原专业课程考试计划。三年内教育部将下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逐步开展专业课程的调整工作。

 

二、2018年下半年起,所有相关自考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发放毕业证书。

 

三、未进行专业代码名称调整的专业将在3年内逐步完成停考,2021年下半年前将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四、近期全国自学考试进入专业改革建设期,将有较多的专业调整政策出台,请各位考生留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学校发布的公告。

 


更多安徽自考资讯考生可加入自考考生交流群,群内有老师可免费在线咨询,掌握成人自考报考条件、备考知识等。
免费获取
【安徽自考网】
为您定制的
学历提升方案
全国自考:
上海自考 江苏自考 浙江自考 四川自考
Copyright 2016-2023 安徽自考网 www.ahjxjy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安徽自考民间交流网站,最新自考动态请各位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各市自考办最新通知为准。
本站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城国际A座611室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15856382025 备案号:皖ICP备2022011922号 网站资质认证

考生在线咨询

安徽自考网微信交流群二维码 安徽自考网微信交流群二维码
返回顶部∧